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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西Anvisa譴責知識產權保護阻礙新農藥登記進程

責任編輯:本站編輯 來源:Agropages(世界農化網) 日期:2010-04-27

    巴西國家衛(wèi)生監(jiān)管部門Anvisa不滿知識產權保護阻礙了農藥登記進程。與近年來的新產品批準過程相比,非專利產品的批準明顯快很多。自2002年,FAO就要求采用相同的農藥登記系統,但是直到2006年5981條令之后,巴西才真正加快了農藥的審批進程。應本月初舉行的行業(yè)和監(jiān)管部門農藥注冊和知識產權保護的專題研討會的要求, Anvisa對此作出了如上闡述。

    Anvisa稱,非專利產品的數據早在相關產品的注冊中已經使用過,從而簡化了審批程序,使得大量的產品進入市場,導致產品的價格下降。但是新產品的情況并不是這樣,2002年出臺的數據保護法案給了新化學或生物活性成分提供了10年的數據保護期,對不使用新活性成分的制劑產品的保護期則為5年。

    Anvisa同樣指出法案中有的地方不夠明確,需要官方進行解釋,包括:商業(yè)機密和公眾信息;公司添加新的數據以延長保護期,從而阻止其他公司使用此產品。法律同樣規(guī)定,如果產品在登記之后兩年內未進入市場,數據將會被強制公布。然而,在登記者和申請者之間需要一個仲裁程序來規(guī)定相關條款,但法規(guī)仍未解決這一問題。

    精細化學產業(yè)協會Abifina要求官方不要對未處在登記狀態(tài)中的數據信息進行保護,它們認為對專有數據進行保護會阻礙自由競爭,使得知識產權法案凌駕于法律之上。而對于那些在登記狀態(tài)中的農藥的檢查結果還沒有專有權的,第三方可以進行檢測,得出的數據可以用于產品的注冊。政府的律師Aurelio Rios也認為對于還沒有進入市場的農藥的登記認證進行專利保護是 “損害國家利益”的,因為更多的專利權就意味著更多的壟斷。只有在登記者將產品推向市場的時候才有理由批準專利證書。

    Anvisa再次號召主管當局進行整合以改善農藥的登記程序,當局和政府在去年也進行過類似的倡議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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